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我市出台《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

来源: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聚力“双招双引”,加快工业发展。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以真金白银的政策引育各类人才在蚌创新创业,提升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和

聚力“双招双引”,加快工业发展。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以真金白银的政策引育各类人才在蚌创新创业,提升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人才发展水平,加速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了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引育对象,主要为:在蚌创新创业,在推进我市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5G通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和各县(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中,能够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型企业家、产业振兴人才、高素质技能人才。

《办法》紧贴全市开发园区、自贸片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着重围绕企业人才需求给予支持措施,以人才集聚引领带动和促进全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将实施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集聚计划、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产业振兴人才引育计划,计划5年内新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50个,培育创新型企业家300名,引育产业振兴人才2000名。

其中,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集聚计划主要是针对拥有核心技术和项目资金、发展前景较好的人才及团队,对照省级人才团队支持政策,补齐我市在人才团队建设方面的政策短板。支持政策上,《办法》明确,对经评审获得立项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根据人才(团队)技术实力、发展前景、投资规模、引领带动作用等综合评审情况,分三个档次给予支持,签订相关协议后,由市、县(区)政府性投资基金按1:1比例,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股权投资或债权支持。

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主要对我市重点产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培养,提升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支持政策上,《办法》明确,将对创新型企业家开展高层次、系统化精准培训,每年择优遴选1—2批优秀企业家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专题研修、高级培训,全面完成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市财政给予培训费全额资助。

产业振兴人才引育计划中的产业振兴人才,指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中新引进培育的全职高层次人才和新引进且首次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产业基础人才。《办法》在支持政策上分四类明确了支持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进人才更好创新创造和就业发展,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增加了一站式综合服务、“珠城人才一卡通”、出入境居留便利等措施,并围绕人才子女就学、医疗、编制等事项加强服务,推动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来源:蚌埠日报 (记者 李扬)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p>

文章来源:《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网址: http://www.cxcyllyjysj.cn/zonghexinwen/2021/0304/830.html



上一篇:哈佛中国教育论坛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开启!
下一篇: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浙江省获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投稿 |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编辑部|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版面费 |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论文发表 |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