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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项

来源: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3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浦东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浦府规[2019]7号)和《浦东新区促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浦东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浦府规[2019]7号)和《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浦科经委规 [2019]2号),现将今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或经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载体;

2、经浦东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3、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事项

(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1、支持范围

鼓励各类主体开办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根据2020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申报条件

经浦东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3、申报材料

(1)创新创业载体(孵化器、加速器)绩效评价表(在线生成打印);

(2)2020年底企业电子缴税凭证;

(3)创新创业载体基本服务资源清单及证明(管理制度、孵化场地、服务团队、创业导师、创业基础配套服务、产业集聚、基金配套、在孵企业或团队等);

(4)创新创业载体服务企业发展情况证明(企业引进培育、人才集聚、创新氛围营造、知识产权、公共平台、培养成功企业、社会荣誉等)。

(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1、支持范围

(1)对2020年度获得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实际入驻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的项目团队,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2)对创新型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按照2020年度空间使用实际面积、天数和所在区域的补贴标准计算;租赁工位的企业按照每个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年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申报条件

(1)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

①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小微企业;

②2020年度获得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入驻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

(2)降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①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小微企业;

②企业办公场所须在创新型孵化器内;

③企业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④企业在创新型孵化器内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⑤企业具有经核定的一定的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

3、申报材料

(1)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

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入驻孵化器资助申请表(在线生成打印);

②2020年度电子缴税凭证;

③获得市级(含)以上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证明;

④企业与创新型孵化器签订的入驻协议复印件;

⑤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复印件。

(2)降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①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成本补贴申请表(在线打印);

②2020年度小微企业房屋租赁情况汇总表;

③2020年度电子缴税凭证;

④企业首次入驻创新型孵化器证明材料(入驻协议或租赁合同);

⑤入驻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复印件,补贴限定2020年度发生的成本,银行走账凭证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前。

(三)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支持范围

对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其投资额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

(2)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

(3)项目投资包括购买设备和研发投入,其中购买设备占项目投资额80%以上,企业须对项目发生支出立台账管理;

(4)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于2020年底前已竣工投产;

(5)引进关键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

(6)拥有专利技术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文章来源:《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网址: http://www.cxcyllyjysj.cn/zonghexinwen/2021/0331/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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